笔趣阁 > 女生小说 > 权倾天下之将门冷后 > 正文 第二十一章 醉园赴约
    大燕从燕太祖时开始就重武轻文,武将的各方待遇都优于文官。直至高祖时期着重关注科举,到先帝昭阳帝时才慢慢有所平衡。不过这并不妨碍一众文艺青年们对写诗赋词的热爱,百年来都热衷于效仿古有诗人颂歌、颂酒、颂美人,唱物、唱景、唱风气。

    醉园是这一时期文人墨客们最爱寄情与诗词歌赋,以之会友的地点。不光是文风蔓延之地,也有不少官绅富商爱在此地驻足,以突显自己高雅圣洁的性情。

    虽是文雅之地,园内装潢却极尽奢华富贵,酒菜也非一般酒楼可比,有金肆之称,足见高下。

    它以一处占据内城最佳位置的宅邸为基,饰以各种娇花嫩草,除却各处厢房雅间外,内设一处数十丈高的八角楼,是真正有身份地位的燕京官绅才能踏足之地。

    叶挽坐在八角楼内一处雅间,从窗口俯视而下,举目齐平的漆黑砖瓦和息壤人群搭配着错落的靡靡灯光尽收眼底。甚至能透过内城的城墙隐约地看见当日她踏进燕京第一步的外城门。想必那天看见的曾零露也是在这处以盈盈目光迎接褚洄的。她轻轻把玩着一只精雕玉琢的翡翠玉杯,抬眼对着对面满目风华的红衣美人笑道:“想必这醉园也是你的产业了?”

    她与花无渐约好今日傍晚在醉园见面,她还以为是下方园内普通的雅间,没想到竟然直接被小厮引进了角楼之内。她再孤陋寡闻也知道这醉园十金壶酒的奢侈,向来只有真正的大官皇室能八角楼内有自己固定的雅间。

    联想到园内小厮的教养,就能想到这儿是谁的手笔了。富埒陶白,赀巨程罗。花家财大气粗果然不止是说说而已。

    花无渐惯爱红衣,那阴阳兼容的美貌端的是一个绝色倾城。他懒懒地斜靠在美人榻内,手中羽扇轻摇,红唇嫣笑:“天下之大,大不过我花无渐的掌心。整个大燕十有五六都是我的玩物,区区一个醉园,就是送给无眠也无妨。”

    叶挽举杯轻抿一口味道淡雅清香无比的玉酒,想到自己酒力不佳只是以唇微沾。她摇头笑道:“我可镇不住这园中的牛鬼蛇神,若是给了我,只怕不出一月就得关门大吉。”那些官绅见了大燕首富会给几分薄面,换了她一个没有背景的小小的从五品校尉,还不分分钟被人剥皮拆骨?“你也当真是手段了得了,短短十几年就能将花氏发展成如此。”

    花家在花无渐的父亲一代时还只是普通的燕京巨贾,有些家底,却远没有到轰动大燕的程度。当时醉园也不过是一处优雅别致的小园子,哪来的如今这么大的噱头。花无渐的父亲去世时,接掌花家的花无渐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稚嫩少年,能以幼龄用雷霆手段保护幼妹,消灭那些觊觎花家的牛头马面,在十年间将花氏产业发展若此,不得不说是个天生商人的人才。

    他曾被大燕百姓与褚洄相提并论,两人年纪相当,纷纷以稚龄在这十年内名声突起。一是疆场鬼才,一是商界仙手,虽二人从未见过面,却互相早有耳闻。

    叶挽只对两人的经历唏嘘不已,若要当真论起来,自己这十四岁爬上校尉之位还真不算什么。能同时认识两人,并且与他们熟识,确实是她之幸了。

    “与我相会无眠还有空想旁的闲人,真是没良心。”花无渐看叶挽走神,不由轻哼。他玉足轻点,整个人从美人榻上飞身而起,轻盈地落在叶挽身边的座椅之上。

    他以羽扇轻轻挑起叶挽的下巴,声音缠绵:“无眠可还记得欠我人情?”

    叶挽以手指抵开那挠的自己下巴微痒的羽扇,道:“自然是记得,否则我今日也不会来此。直接装傻充愣假装不认识你不就得了?”她微微拉开和花无渐的距离。虽然这雅间空旷,却只有他们两人,凑的这么近气氛着实有些暧昧。

    “我虽人微言轻,却自认还有几分本事。若有什么用得着我的地方,你尽管开口。”她轻笑。“嗯……就算是杀人放火什么的,也是可以商量的。”

    “哦?那不如……以身相许如何?”花无渐听到她说的“杀人放火”大悦,笑意盈盈,漂亮的脸上带着丝丝邪佞,一双招子勾人的很。

    这不是他第一次开这种玩笑,叶挽面上镇定,从善如流地抬眼笑道:“若无渐愿意当下面那个,也不是不可以。”每次褚洄一听到她说这种话立马就会露出吃了苍蝇一样的表情,可以说是一等一的直了。

    她话音刚落,就听到花无渐哼道:“都要以身相许给本公子了心里还想着别的男人,小无眠,朝三暮四可不是什么好话。”他抬手夹了一筷子佳肴凑到叶挽嘴边,“来,啊——吃了本公子的菜,就是本公子的人了,上面下面什么的咱们都好商量。”

    叶挽无奈的将筷子推开些,自己动手夹了一筷,无声地抗拒着花无渐的喂饭行为。

    “怎么,不吃本公子的菜,不想做本公子的人?是不是怕某人知道了吃味儿?”花无渐笑眯眯地将筷中菜扔到玉碗中,手腕一抬,只听“嗖”的一声,两支筷子瞬间消失在了他的掌中,凌厉地破窗而去。“没关系,本公子把大苍蝇身边恼人的小苍蝇杀了,就没人知道你与我约会之事了。”

    他说话的同时窗外传来了“叮铃”两声。

    “哟,还是个高手呢。”花无渐笑道。

    叶挽知道朱桓这段时间几乎都寸步不离地跟在自己不远处,应该是得了褚洄的吩咐。不过没有想到花无渐一言不合就动手,好在朱桓武功高强,也是一流高手,否则只怕现在出去只能看见一具尸体了。“你别闹了,不是你想的那样。只是前些日子我遇到刺客,我们将军担心手下的安危才会派人保护。”叶挽无奈道,只是自己也提不起十二万分的肯定。

    花无渐轻哼,也就这小傻子觉得那姓褚的是担心手下安危。一个从五品校尉罢了,还不如窗外那位暗阁四大统领之一的武功高手值钱一些。派一块金饽饽去保护一个银饽饽,是姓褚的傻还是他花无渐傻?她知不知道培养一个这样身手的暗卫需要花多少钱?

    花无渐想了想,不怀好意道:“说到你们将军……我这些日子听到了一个有趣的传闻。”

    “什么?”见他终于不在纠结要不要和自己来一段断袖之情的事,叶挽总算松了口气。

    “据说那日东珠县主举办的夏荷宴上,太后有意为你们将军和东珠县主赐婚。”花无渐唯恐天下不乱地看了一眼窗外,他就是这么光明正大的挑拨离间。

    “赐婚?”叶挽微微挑眉,嘴角挂着好奇的淡笑,心里却波涛汹涌的翻滚着。

    “是啊,太后一直有意拉拢褚将军做曾家的女婿,难道你不知道么?”花无渐笑意盈盈,眼中闪着挑事的光芒。“只是她赐婚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你们将军打断了。说自己在陇西早有婚约,实在当不得东珠县主的青睐。”

    褚洄在陇西早有婚约?叶挽脸色古怪起来。他们入京的时候还听包打听段弘杨肯定褚洄是光棍一条,怎么才半个月的功夫就已经有了婚约?既然他从未在自己面前提起,只怕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用来应付曾后之词罢了。

    叶挽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那么肯定褚洄若早有婚约一定会告诉自己,只当是与大将军并肩作战而来的信任。只不过推脱曾后这种话她却不能私自对外猜测,即使是看上去可以信任的花无渐也不可以。她摇头道:“这我倒是确实不知,你要八卦只怕找错了对象。大将军的私事不是我可以议论的。”

    面对叶挽的不信任花无渐也在意料之中,悠闲地抿了一口酒道:“如今边境平静,豫王却执掌六十万镇西大军,且军军忠心。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曾后说什么也是要拉拢褚将军,分崩他与豫王的关系的。”而达到这种目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嫁个与自己一心的侄女去褚洄身边了。

    叶挽心道:若是拉拢不了,只怕会直接灭口或是想办法陷害,卸了他将军之职,断了豫王的左膀右臂才能安心。将褚洄召回京不就是这个目的么,哪来那么多职要述。

    她笑道:“无渐半生经商,何以对我们将军这么感兴趣?”

    “商之一道,本就是架立在和平之上。若是风雨飘摇国民动荡,我去赚谁的钱?自然是希望国泰民安,求边境和平了。”花无渐说。

    “镇西军强盛,自然风调雨顺。”叶挽眉头扬起,笑的十分坦荡。她说的话却不普通,不是大燕强盛,不是朝廷强盛,而是镇西军。若镇西军如钢筋铁桶一般震慑朝廷,朝廷自然没有那个胆子也没有那个手段轻易动它,可若是豫王有野心……若有心之人听到她说的这话,只怕能直接安个反叛的罪名。

    这同样也是叶挽对花无渐的试探。花无渐帮了她的忙,态度也是十分友好,叶挽想认下这个朋友却碍于不明的立场暂时不能以真心相交。花无渐不是普通人,是跺一跺脚能撼动整个大燕经济的商界柱石,钱财再多也要看朝廷的脸色行事。若他中立还好说,若他偏帮朝廷,只怕带来的压力不是镇西军能承受的起的。

    叶挽如今一天生为镇西军士兵,就必须为镇西军考虑。不光是要守着豫王,她身后同样有军中的一众兄弟,她有这个责任保护他们。

    镇西军士兵可以死在疆场之上,可以死在敌军手中,可以马革裹尸,却不能因为背后所保护的朝廷这些阴郁的私心而受到伤害。

    她看向花无渐的表情坦荡,眼神带着真诚。

    如果可以,她是真的希望他们没有那一日会站在对立的立场之上。

    “哼,你这呆子,居然还敢对我耍心眼。”花无渐被她看的一怔,随即恶狠狠地掐了掐叶挽的脸蛋。掐完他便放声大笑起来:“本公子第一眼看你就觉得你不是俗人,没想到胆大若斯。若是我今日将你留在这里又如何?到时草席一卷曝尸荒野,本公子还替朝廷除了将来一个心头大患。”他有预感,叶挽绝对会成为豫王和褚洄之后第三个让朝廷头疼急着要除去的人。

    听他这么说叶挽就知道花无渐是认同了自己的想法,她笑道:“只怕无渐是舍不得下手了。”

    “真是只狡猾的东西。”花无渐哼道,“行了,人情就欠着吧,总有还的那一日。本公子只求你别作天作地,把小命作没了,我没处讨债去。不过……本公子要先收点利息。”他斜睨了破了两个洞的窗纸一眼,表情忽而变得邪气复杂。

    “什么利……”叶挽心头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还没等反应过来就被扑面而至的一袭红影猛地压到了地上,嘴唇一片温润湿热。

    ------题外话------

    朱桓:等等,叶挽被人偷亲了算不算受到生命危险?我要不要出手?主子吩咐的话里面好像没有这一条……

    褚洄: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