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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崖山血色 (卷末)崖山日落 第十二章 决战(十二)

    主君来了,这个消息像一阵风传遍整个战线,从主阵地上撤下来的射声左厢和右厢休整了一个多时辰,刚好接到了出击的命令,正在整装待发的军士们一下子激动起来,纷纷加快了动作,收拾好行装,检查火枪、弹药,将民夫运来的手_*插进腰间,重新系好皮带、鞋带,背上防暴盾,在河边给水壶灌满水,顺便洗上一把脸,精神抖擞地跑进队伍里。

    “开拔了,都打起精神来,让主君看看,什么叫强军,什么才是他老人家亲自带的队伍。”

    各军的都指忙不迭地收拢队伍,下面的指挥、都头、队正就没那么客气了,但凡帽子戴得斜了都是一脚上去,妥妥的土匪军阀作风,显然军士们并不反感这一套,反而一边躲一边回嘴。

    “主君又不是老人家,年轻着呢。”

    “可不咋的,都被你们叫老了,仔细上头听到了挨板子。”

    “主君打不打板子俺不知道,你丫再不老实,老子先给你一板子是正经。”

    哄笑声四起,嘴归嘴,所有的军士都老老实实地排进队伍里,以比平日里快得多的速度完成整装,当赵孟頫等人赶到时,只看到一支支队伍走出营门,昂首挺胸、精神百倍,嘴里一首接一首地唱着军歌,言语直白,却令人难忘。

    “我们来自天涯海角,我们来自四面八方,我们用火枪丈量土地,大炮粉碎一切妄想,前进,射声左厢,前进,面朝朝阳,跨过大江、跨过黄河,踏着敌人的尸体,踏进敌人的心脏,血肉横飞,战旗飘扬,弟兄们呐向前进,我们的每一步,都是大汉的边疆!”

    赵孟頫来到这里后一直呆在营地里,只看到了他们从前线退下来,默默地在帐子里擦拭枪械,像是经受了挫败,后来一打听才知道,他们在一个时辰里突破了敌人的表面阵地,占领了差不多一半,只是时间上略晚了一些,可当面之敌是榆河关的三四倍,防御也不可同日而语,走了一圈,他听得最多的就是“可惜”,可惜打了一半被换下来,早知道就拼命了云云,竟然没有一个人是怯战。

    如今,甫一听到出击的命令,便像是打了鸡血一般,这是一支什么样的军队啊,他们的亲人远在万里之外,早就过了上安逸的日子,依然这么悍不畏死,或者应该换一种说法,他们这是视死如归?

    在元人南下的那段日子里,宋人的抵抗同样激烈,并不乏举家赴难者,可与他眼前所见的截然不同,他知道,这里的每一个都是普通人,或许认得几个字,但肯定没有读过多少圣贤书,却是这个国家的希望所在,不知不觉,他跟着这些人来到了真正的战场上,一眼就看到了那面硕大的旗帜,没有什么繁复的图案,上面只有一个他熟悉的字体。

    “漢”

    大旗在初春的阳光下被寒风吹得烈烈作响,被他们称为“主君”的男子站在一个方盒形的四轮车上,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从旗下走过,每一个背着火枪的军士昂起头,神情骄傲地大步前行,在周围军士们高喊的口号声中,迈着整齐的步伐走向战场。

    战场上到处都是尸体,其中还有许多都是残破不全的,久在淮东的赵孟頫并非没有见过这种场面,可依然从心底感到不适,胃部一阵阵痉挛,让他不由自主地弯下腰,只能强忍着,以免失态,突然一个女声在耳边响起。

    “想吐就吐吧,没人会笑话。”

    赵孟頫强行压下不适,按着小腹抬起头,对上一束清丽的目光,短短几天不见,似乎又有了一些改变,他却说不出有什么不一样。

    与在武清县城的那一面相比,管道升的穿着没有那么整洁了,一身无标志的蓝色工作服外套红色胸甲,与军士们相同的帽盔使她更像一个军人,左肩背着一把火枪,长长的枪身几乎拖到地上,右肩扛着一卷黑色的缆线,细腻红润的脸蛋沾了些污渍,他突然很想伸手去擦,却什么也没有做。

    “二娘这是打武清过来么?”

    “差不离,随忠武军过来的,一直在营中,远远地看着像是你,便来打个招呼,你......可有不适?”

    “让你见笑了。”赵孟頫低头看了看身上,满营地的军士都是制服,民夫的穿戴也相去不远,只有自己这一行人是长衫戴冠,自然十分显眼。

    他有几分好奇:“这么多污秽,你竟也能忍下,当初可是......”

    管道升笑了笑:“看得多,自然就能忍了,有时候我们还要打扫战场,收拢战士的遗体呢。”

    阳光下,少女的笑容十分明媚,让他情不自禁地看呆了眼,似乎那些小小的污渍也变得生动,赵孟頫感觉自己的心跳得很快。

    “管师。”

    几个同样扛着缆线的男女跑过去,叫了她一声,管道升朝他点点头。

    “军务在身,不便逗留,若是胜利后,七郎还在,我请你吃酒。”

    少女一转身追着那些男女跑掉了,束在帽盔后的马尾来回甩动,像是摆钟一样,赵孟頫到嘴的话被冲口而出的恶心压下来,忍不住弯着腰放声大吐,连酸水都快吐出来了。

    从太平庄方向出击的左厢和右厢像是一柄铁锤,重重地砸在砧板上,板上的鱼肉包括了一个完整的步卒万人队和两三个被击溃的残部,武德将军巩信是那支完整万人队的管军万户,也是第四拨增援的援军,可是还没看清敌人的样子,就给自己人的溃兵冲散了,他一面让人收拢一面抓住一个退下来的千户劈头就问。

    “你们万户呢,前头有多少宋人?”

    那人脸白嘴青,话都说不完整了:“死......死了,前头都是宋人,都是宋人,到处都是。”

    “怎么死的,老子问他怎么死了?”

    “炸......炸死了,啊。”

    巩信问不出个所以然,一刀子将他捅了个对穿,吐血的尸体慢慢倒下去,被他一只手推开,巩信举刀大声呼和,试图稳定军队的秩序,无奈溃兵越来越多,他怎么也打探不出前方的情形,只听得远处的枪声越来越近,心里万分焦急,眼见收容的溃兵连同自己的手下超过了两万人,却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想要排出一个迎击的阵形都不成。

    “狗日的还挺顽强。“

    射声前厢的攻击速度慢了下来,并不是他们后劲乏力,而是有意为之,赶着溃兵去冲击生力军的阵地,让他们陷入两难而自乱,再用迅猛的打击让他们进一步陷入混乱,本是元人屡试不爽的老招,如今轮到自己头上,才知道有多么悲催。

    “火炮都跟上来没有,炮火准备,轰他娘的。”

    刘禹之所以选择60迫就是因为携带方便,从炮身到炮弹都能用人力搞定,加上脚踏车或是骡马后更是如虎添翼,而且在军队进攻的时候,可以做到随时支持,必要的时候甚至能当平射用,经过长时间的实战和训练,炮手们已经能将它玩出花来,直追后世的那些个神炮手。

    “轰轰”

    炮击一轮之后,他的人马上抵前射击,将敌人好不容易集结起来的队伍打散,巩信绝望地看着手下一批批往回跑,恨不能一刀剁下去,可是他知道这种情况下做什么都没有用了,那几个战死的万户,或许就是绝望之下以身殉国的吗。

    他还不想死,无奈之下只能跟着溃兵往回跑,从离太平庄不到两里的距离一气退了五里多,只要再后退一些,就能与后面的援军会合,从而稳定阵脚,他不相信,宋人又不是铁打的,还能穷追猛打不成?

    可惜没过多久,这个幻想就被无情地打破了,从侧翼、前方出现大片身影,宋人就像是从地底下钻出来,人人都骑着一种两个辘轳的脚踏车,车辘轳转得飞快,一到地方就扔掉车子,拿起让他们无比恐惧的火枪,迅速地集结成列,挡在了大队溃兵的前面。

    “啾啾”

    各军的都指急速地吹动铁哨子,射声左厢的五个军一个接一个展开,也不需要分军了,一个军一个单排,最前方的第一军将盾牌插进泥地里,以防鞑子狗急跳墙,身后的第二、第三、第四组成连续的火力线,最后一排的第五军充当掷弹兵,在他们的后头,最后赶到的火炮都不慌不忙地卸下炮身、炮架和炮弹,等待着开火的那一刻。

    在溃兵的侧面,射声右厢以同样的方式展开,再加上尾随而来的前厢,从三个方向将溃兵团团围住,唯一留给他们的是太平庄的主阵地,可是在到达那里之前,他们要通过一条长达几里的火力网。

    面对那种密密麻麻的枪口,巩信感到浑身的血液都在颤抖,冷意从脚趾头往上爬,汗水蔌蔌而下,两股战战几欲跌倒,不得不拄着长刀才能勉强站定。

    在火枪阵面前,溃兵停下了脚步,惊魂未定大眼瞪小眼,片刻之后,不知道是哪个首先扛不住了,扔了刀子抱头跪倒在地,不停地叫嚷着。

    “莫......莫要动手,降......降了。”

    有一就有二,溃兵们一个接一个跪倒在地上,连头也不敢抬,巩信突然发现,忽啦啦地跪倒了一大片,只剩了一些将校还站在原地,用茫然的眼神看着自己。

    “唉,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