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武侠修真 > 到地球去 > 正文 第3章 当玉瑗
    他手中蜡烛有点摇晃,但片刻便稳定了下来。

    跟随‘老不死的’学医多年,陆千尘自然胆量极壮,什么毒虫猛兽,他都不怕,更遑论死人了。

    陆千尘弯下腰,探了探小乞丐的鼻息,心情放松了下来,但沉吟了片刻又皱起了眉头。

    小乞丐鼻息尚存,证明是个活人,但他鼻息时强时弱,而且鼻息火烫,又证明小乞丐是个半死不活的人。

    作为神医弟子的陆千尘立即作出了准确断判:小乞丐身患重症,生命垂危!

    这个小乞丐一直处在昏迷状态,所以任陆千尘再怎么叫,他也不会出声。

    至于一开始突然伸手抓住他的脚腕,极可能是小乞丐那一刻刚清醒,完全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反应。

    从这一点判断,这个小乞丐肯定会点武功,否则他的本能反应也不致于带有攻击性。

    陆千尘想通了这些问题后,便将手中蜡烛安放在身旁的青砖地面上,然后又取出两根蜡烛点燃,整个大殿顿时亮敞了起来。

    在小乞丐身旁盘膝坐下,摸了摸小乞丐的额头,感觉烫手得很,他便一把抓过小乞丐的左手腕,搭脉诊断起来。

    不到半柱香的功夫,陆千尘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接着又疑惑地撩开小乞丐耷在脸上的头发仔细地看了看,甚至又扒开小乞丐的上衣看了看。

    然后,他拽过自己的包袱,取了件棉袍,盖在了小乞丐身上。

    “出天花!”陆千尘自言自语道:“有点奇怪,一般人出天花都在八岁前,这个小乞丐看着也有十三四岁了,怎么现在才出天花?”

    从医理上讲,小孩子出天花其实就是散胎毒,所以几乎所有的人都会出一次天花,而且一生只过一次。出完天花,人的身体机能才真正自主发育生长,所以健康的小孩一般都会在八岁前完成这个自我蜕变的过程。

    当然这一过程很有危险,没有医药辅助,无人精心照料,小孩极有可能夭折。也正因为如此,有些富贵人家因为害怕危险发生,而请郎中开药配制药丸,从小给孩子不间断服食,避免小孩发天花。

    这种药内含麝香冰片等名贵药材,而且要一直坚持服食到十二岁。十二岁以后,人体身体机能已经旺盛,完全可以自行消解体内胎毒,再也没有出天花的危险。

    但这种特制的药丸特别昂贵,并不是一般家庭所能承担的。因此,也有特别情况,就是小孩服用这种特制药丸一段时间,家庭断药了,导致小孩出天花的年龄往后推迟。

    难不成小乞丐是因为家道中落,而沦为乞丐的?小乞丐虽然蓬头垢面,可身上的皮肤却白白净净,长得胖乎乎的,并不像个长期乞讨的乞丐。

    陆千尘揣摩了一番,又摇了揺头,心想这些问题没必要多揣摩,只要救醒小乞丐,问问就知道了。现在关键的是这个小乞丐要不要救以及怎么救。

    “医者有医德,见死不救,必折阳寿!”这是他那个‘老不死的’师傅常常挂在嘴边的话。

    ‘老不死的’话大多数都是废话,没有个正形,陆千尘也很少往心里记,唯独这句话,陆千尘还时常铭记。

    陆千尘并不在意什么阳寿,他还只是个少年,根本考虑不到寿命问题,他在意的是,每每治愈一个病人,他就有一种成就感,他就很开心。

    让自己开心愉悦的事,为什么不做?

    但是,现在要想治好小乞丐的病,就得有必需的药材,陆千尘的包祔里并没有,京城里这种药材多的是,但是,药材需要拿钱买,而他已身无分文!

    陆千尘叹了口气,自语道:“小乞丐呀,小乞丐,就看你命大不大,我先施‘金针引渡’帮你镇静一下,回头我再想办法!”

    陆千尘在小乞丐的身上扎了十几根金针,小乞丐的鼻息终于稳定下来,但小乞丐一直没有苏醒。

    小孩发天花,如果不及时服药排毒,极有可能引起脑膜损伤,这样即便他活了过来,也可能变成痴呆。

    陆千尘可不愿这样的事发生。经他治疗的病人,如果出现意外,他的内心会很愧疚,心情会很不愉快。能让心情愉快的事,他必需要做,但让心情不愉快的事,他更必需全力以赴地阻止发生。

    …………

    对小乞丐施完金针术,陆千尘便开始琢磨着怎么买药的事。

    他去打短工挣钱买药,显然来不及。去赊,药店老板怎会赊给他这个初来乍到,面都没见过的外来小子?

    想来想去,唯有典当!

    可他将自己的包裹掂量掂量,估计也只能当个买冰片的钱。

    就在一筹莫展之际,他忽然想到自己挂在胸口的玉瑗。

    这块玉瑗,自他记事起就挂在胸口,他也不知道来历,估计‘老不死的’也不知道,否则他怀疑‘老不死的’早就将它骗了去。

    只有师姐见过他的这块玉。那是他刚被‘老不死的’领上山,师姐帮他洗澡时发现的。师姐曾问他这块玉是哪里来的,他摇头说不知道,那之后,师姐便再没提起过。

    陆千尘也不知道这块玉瑗的好坏,也不知道这块玉瑗价值几何,但他估摸着,换几服药应该够。

    办法想到后,陆千尘便轻轻地摇摇头,将之前烦恼摇掉,笑了笑后和衣倒在稻草上美美地睡觉。

    …………

    一觉醒来时,天已放亮,他便迫不及待地跑到长安大街。

    可是,待他来到长安大街时,大部门店铺都没开张,只有那些蒸包子炸油饼的铺子门口,人来人往。

    包子与油饼的香气钻进了鼻子,陆千尘肚子‘咕咕’叫了两声,双腿顿时沉重了起来。

    陆千尘咽了咽口水,发恨道:“该死的肚子,待有了钱,管你饱,行不?”

    骂完,陆千尘加快步伐,边跑边扫描两边的铺子,终于在跑了一里多路的时候,他瞄

    到了一家典当铺。

    这家‘候记典当’铺也未开门,好在这附近并没有早点铺子的香气袭扰,陆千尘可以安心地在门口等待。

    ‘候记典当’铺在京城里也算是个老字号了,当初候老掌柜的眼力,在京城也是屈指可数的。可惜的是少掌柜的候昌荣不学无术,眼力不高,人又生得尖嘴猴腮,让当客一见就感觉是个奸诈之人,故此老掌柜一死,‘候记典当’铺的生意是日见清淡。

    这一天,候昌荣刚打开铺门,就见一位风尘仆仆的少年闯了进来,差点与他撞个满怀。

    候昌荣惊讶地问道:“少年,有何贵干?”

    少年腼腆地笑了笑道:“当然典当啦,掌柜的呢?”

    少年一身粗布短装,一看就是个乡下人,不过少年却很清秀,尤其是那腼腆的微笑很迷人,如果那微笑出现在大姑娘或者小媳妇的脸上,那还不知要迷倒多少男人呢!

    候昌荣嘴角抽了抽,笑了笑道:“我就是候掌柜,将你的典当物拿来我看看!”

    少年将玉瑗递了过去。

    候掌柜拿到玉瑗仔细看了看,发现这是被劈成两瓣中的一半玉瑗,可玉质极其纯净,并且半块玉瑗上还雕了一朵栩栩如生的梅花,眼睛不由得发亮,片刻后,他恢复了平静,淡淡地问道:“可惜是一块玉瑗的一半,你想当多少?”

    “你看能当多少?”

    候昌荣沉吟了一会到:“十两银子,如何?”

    少年伸手拿过玉瑗,腼腆道:“我不想当了!”说完转身就走。

    “呃,少年请留步,你说怎么当?我刚开门,第一笔生意,好商量!”候掌柜急忙叫道。

    其实,候昌荣眼力再不济,也知道那块玉瑗是块古玉,且品相极好。更何况‘问士以璧,召人以瑗,绝人以玦,反绝以环’,玉瑗在古玉中一直是极品存在。现在京城的王公贵族正崇尚古玉,虽然这玉瑗被劈成两半,但这半片玉瑗,在当今市场上至少也值一千两白银。

    这少年说是要当,那就让他多当一点也无妨。到时候,只要这少年不来赎,转手卖了,岂不要狠赚一笔!

    因此,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眼前这笔可以赚大钱的买卖。

    陆千尘转过身笑道:“我要一百两,有急事!”

    候掌柜瞪着一双金鱼眼,咂嘴道:“你不是来闹事的吧?”

    少年又转身要走,候昌荣牙疼似的哼哼道:“人小鬼大,当期三个月,利息五两,逾期我就自行处置!”

    少年转身回来,笑嘻嘻地说道:“多谢候掌柜,您大吉大利,财源广进!”

    候昌荣‘嘿嘿’地干笑了两声。

    当少年在当票上签下姓名时,候昌荣心里嘀咕:这个乡下少年名字取得不错,而且字也写得非常出色,难不成还是个大户人家子弟?

    那个叫陆千尘的少年,揣好当票及一百两银子后,莫名其妙地冲他摇了摇头,候昌荣心里发毛,疑惑道:“你作甚?”

    陆千尘腼腆一笑道:“不作甚,只是将你的奸诈印象从脑海里摇掉!”

    一直到少年身影消失在人海中,候昌荣的金鱼眼都还瞪着,半张着的嘴,差点流下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