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我不是天王 > 正文 第一百零七节:葬爱、欢少
    背靠小红山,门口就是玄武湖,建邺火车站以其独一无二的地理特征多次被列入中国最美火车站行列之中,但是这个最美火车站的内部实在是不怎么美丽。

    因为建设年代悠久,建邺火车站的出站口附近一片内部设施很有上世纪的感觉,地面更是好像怎么都擦不干净一样,“脏”是来到这里的人对它的第一印象。然后是因为建邺火车站每日的吞吐量很大,出站口附近无时无刻不是站满了来接车的人,还有各种举着酒店牌子招揽生意的人、拿着地图不断大叫着“地图要啊?两块钱一份”的老大娘们,“乱”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第二印象。

    社会阶层在这种人流集中的交通出入口也是体现得很分明的:在飞机场,人们的衣着基本上没有什么寒酸的,衣着光鲜亮丽的也是大有人在,而在火车站出站口这里,那些卖地图讨生活的老大娘们显然穿不起多好的衣裳,接人的莱客们大多也是衣着普通,因此人群中的一个女人就特别亮眼了。

    女人独自一人站着,一头过耳的中发,长相精致、略施薄妆,上身一件修身的青色风衣,下身一条黑色直筒裤,只是站在那里,在周围人的衬托下已经是熠熠生辉。

    好些个来接人的小伙子都是时不时偷偷地把目光瞥过去瞧上两眼,但是看看她的长相、看看她身上瞧着就跟他们不一样的穿着,没有一个敢上去搭讪的,这也让女人的身边形成了一小片真空区。

    这看起来跟个明星一样,实在让人很有压力感。

    不过终究还是有自信的人的。

    “你好,这位小姐,”

    一个身材修长穿了一件皮夹克的男子走到她身边,询问道:“可以要一下你的手机号码吗?”

    男子五官端正,长相还挺帅气的,此刻正微笑着,看起来很阳光。

    女子刚才一个人站着的时候看起来还是很孤冷的,很有压力感,但是一被人搭讪,表情就破了,望了那男人一眼,神情瞧着有些无措。

    经验丰富的男子心中一喜:稳了。

    狩猎经验丰富的他一下子就看出了这是个雏儿,对付这样的雏儿,只要脸皮厚一点,多纠缠一会儿,拿到手机号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他之前还在埋怨妹妹为什么要坐火车回来,现在却是恨不得抱住妹妹狠狠地亲上两口。

    男子笑得更加阳光了,正要再接再厉,这时出站口人声嘈杂起来,再一看,原来是出站的人群到来了。

    女人向那边看去,眼睛一亮,说了一声:“不好意思,我朋友来了。”然后就赶紧丢下男人迎了上去。

    男人微微一怔,向那边看去,见到女人只是往前走了两步,然后就站定了,并没有接上什么人,一双眼睛还不断地四处巡视着,显然并没有找到她的那位朋友。

    女人这是很明显的潜在拒绝了,男人却是锲而不舍,打定了主意死缠烂打,于是迈步上千,想要继续纠缠,却看到一个头发五颜六色、像火焰一样脑袋上盛开,脸上化妆化得跟鬼一样、两只眼睛尤其严重,一圈黑,跟个熊猫一样的男人走到了女人面前,跟她说起话来。

    男人走近了,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你怎么打扮成这样?我都认不出你来了。”

    这是那女人的声音,她现在正一脸疑惑的模样看着她面前那个奇形怪状的家伙。

    “想出来的新造型,接下来会用得到。”

    女人面前的那个妖怪一样的家伙这样说道,然后目光一转,向站在女人身后的男人看过去,“你朋友?”

    沈欢如此问道。

    嗯,没错,这个头发五颜六色在脑袋上炸开、脸上化妆化成了鬼一样的男人,正是沈欢。而这样的造型,在另一个世界有着一个大名鼎鼎的称呼——杀马特。

    在沈欢面前的女人则是林荷溪,沈欢今天来建邺,说好了直接去找她,她却非要过来接机。

    林荷溪回头看了一眼那跟过来的男人,又转过头去,摇了摇头,“不是。”

    “那就走吧。”

    林荷溪说不是,沈欢也就不管了,直接带着林荷溪离开。

    随着他们经过自己身旁,那男人转身,看着他们的背影,张了张嘴,最终却还是没有叫出来——如果这个女人接的也是个女人,那他就继续缠上去了,可是她接的是个男人。而且那个奇形怪状的男人很高大,他怕自己要是再继续纠缠,搞不好要挨一顿揍,所以还是算了吧。

    只不过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女人看着这么漂亮精致,她的朋友却这么奇怪,跟她差距也太大了吧?

    ……

    “今天挺漂亮的,打扮的不错,看来你已经开始适应新生活了。”

    沈欢和林荷溪向着地上的出口走去,边走边聊着,“衣服你自己买的?”

    林荷溪在他身边跟着,步调保持一致,“不是,张总买的,用的是公司的钱,说是置装费。”

    沈欢点头,“是该先装扮起来了。”说着不着痕迹地环顾了一圈。

    他这个造型的杀伤力还是相当大的,比身边的美女还亮眼,周围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不过从他们惊异的眼神中看来,他们都只是对他的造型感到惊讶,并不是认出了他是沈欢来,这说明他的这个造型还是还是挺成功的,至少出门不用戴墨镜了,也方便他接下来要做的事。

    “电视剧拍完了?”

    林荷溪似乎是不想让话题冷下来,见沈欢不说话了,自己先问了一句。

    沈欢一点头,“拍完了,现在来建邺就是做后期的。”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底了。

    难度低,拍的自然也就快了。《流星花园》在同安拍了一个月的外景后,又去良渡拍了大半个月的各种内景,整部戏的拍摄工作就全部完成了。

    杀青宴一结束,剧组人员们大部分就各散东西了,就只有几个人还有牵连:一是费利明,他作为剧组的摄影师,后期也需要他的参加,沈欢给了他三天假期让他休息一下,之后就要赶来建邺做后期;二则是薛阳泽、吕明一、贺震这三个小伙子,也就是f4中除了沈欢的另外三个成员,他们已经签约了梦工厂。

    梦工厂影视制作公司,这是沈欢为了拍摄电视剧而创建的公司。

    创建公司,一是为了合理避税,因为采用公司经营的形式,合法拆分业务,可以在合法的前提下节省一大笔税费,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大明星纷纷自办公司了。同时也可以做一些别的事来壮大自己的羽翼,比如说签下这三个籍籍无名的小伙子的全约。

    如果《流星花园》取得了成功,那么f4这个组合也可能像另一个世界那样火起来,沈欢因此就未雨绸缪起来,打算剥削他们的剩余劳动价值。就算是f4火不起来,他也不会付出太多——这三个小伙子现在都一点名气都没有,有公司签他们他们高兴还来不及,在合同上并没有什么谈判的余地。不过沈欢也没有剥削得太狠,还是和正常的合同一样,按年头算的:除了基本工资之外,演出、广告等方面的酬劳第一年最高,抽80%,第二年70%,逐年递减,签了五年的全约。

    在沈欢看来,f4要是真火了,最大的价值也就在前几年了,主要是广告和商演的大头,这些既不会需要多少时间又能赚钱的项目,自然是能搂就搂。过了这个黄金捞钱期之后,再后边的发展就看他们自己的造化吧,正好借着这个机会也把梦工厂的队伍扩展一下,向着日后真正的大公司的方向发展。

    “拍得还顺利吗?”

    “还行,过不了几个月,你应该就能在电视上看到这部电视剧了。”

    ……

    两人边走边聊,出了火车站之后打了个车,林荷溪报了个地名,直接过去了。

    到了地点后,是一家录音棚。

    联声录音棚。

    沈欢这次来建邺,除了做《流星花园》的后期外,顺便也打算把林荷溪的这张唱片给做了。因为时间紧迫,他竟是一下火车歇都没歇就过来了,想着趁费利明还没来的这几天,先把唱片的工作多做掉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