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咻~”
连城火双掌握枪,陡然一枪刺出。枪身向前击刺的同时,本体俨然也随之由慢而快,旋转不休。才刺至一半,这杆木枪已然在旋卷狂飙之中,形成一股强烈的涡旋气劲,把程立整个人,都加以完全笼罩锁定。
但更可怕的,却是这一枪之刺击轨迹并非循直线行进,而是循着一道似早已镶嵌于虚空之中,暗合天地至理的弧形轨迹,蜿蜒游击而来。如此似直实弯,绝对要比单纯的直击,更要难挡百倍。
如此枪法,可谓奇妙绝伦。无论任何人,要想以卸力借劲的方式化解这一枪,都根本属于痴人作梦。甚至乎,就连是否该出手正面挡格这一枪,对于修为如金龙帮八大天王一流的高手而言,都要大费踌躇。
天下武道,千变万化。但连城火这一枪,却十分明显地,已经臻达至枪道巅峰,尽显枪道最本源的精粹,本身便充斥了莫之能御的强大威力。
霎时间,在座诸多凝神观战的宾客,包括赵国公、宋国公、方小侯爷等在内,皆同时为之动容。萧剑诗更心神剧震,哪里想得到连城火的绝世枪法,竟是如此惊天地泣鬼神?
设身处地想像一下,萧剑诗登时便出了一身淋漓冷汗。只因为他发现如果此刻面对这一枪的人是自己,那么自己根本避不开,也挡不住,当真只能束手待毙了。
电光石火之际,程立倏地向后移开半尺,掌中木刀从下而上,向前反撩倒劈。连城火则断声厉喝,横眉怒目,形相变得威武至极点。掌中木枪更应声作出了近乎奇迹的诡异变化,一收一放,堪堪避开刀锋,改由另一角度旋转不休地继续攻向程立。看模样,若不把程立狠狠捅穿个大洞,连城火便誓不罢休!
惊雷一霎,木枪仿佛如同一条灵活无比的游龙,枪身弯曲,直指程立右侧腰肋。枪尖距离程立身体尚有三尺距离,锐利劲气却已刺骨而至。
可是千钧一发之际,程立掌中木刀急速翻滚旋转,竟能及时回转过来,并且半分不差地,恰好砍在木枪的枪锋之上。
正所谓打蛇打七寸。木枪本身旋转不休,无论木刀砍在其他任何部位上,其力量都必然要被荡开化解。唯有此刻木刀所砍的这一点,乃是木枪唯一既转又不转的锋点,正好就是木枪的七寸所在。
弹指一瞬,木刀与木枪,两件武器,两种方向截然相反的旋劲,毫无花假地正面硬拼。只听得“嘭~”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炸裂。木刀与木枪,赫然承受不起双方的较劲,当场狠狠炸个粉碎,竟是同归于尽。
当真是名副其实的“粉碎”。顷刻之间,只见木刀木枪转化为大蓬烟尘,同时向四外扩散,形成一道环形。连城火浑体剧震,却竟寸步不移,反倒逆势冲上,左臂急提,猛地向前一送。虽然手中无枪,但此时此刻,这只肉掌就是他的枪。而且在他手掌之上,竟同样泛漾起一层炽烈赤芒!
一尺长,一尺强;一寸短,一寸险。枪这种武器,本来利于远攻,拙于近斗。可是连城火竟然能够练成这种“掌枪”,于险中求胜,委实大大出乎在场任何人的意料之外——当然,也包括了程立。
虽觉意外,却未慌乱。眨眼瞬间,黑气漫涌,凝聚成厚重臂甲拳套,自动覆盖上程立右臂。五指一收,右手紧握成拳。程立不假思索,一拳轰出。
“轰~”
拳枪相对,犹如郁闷沉雷爆炸。揪起又一股呼啸飓风,八方狂飙。为此战倍添了几分惨烈之意。众目睽睽之下,赫然惊见连城火掌上赤芒,被程立的漆黑巨拳给一击轰散。
连城火架势崩溃,不由自主应拳跌坐地上。汹涌澎湃如山崩的拳劲,却丝毫未曾削减,继续强行推涌压迫而前,要把连城火浑身骨骼都狠狠辗碎。
先机已失,护身真气也被打散,一时之间,即使连城火想要咬牙强行顽抗到底,也完全办不到。迫不得已之下,他竟全身蜷曲成球,往后一翻,径直倒滚开去。
这等就地打滚的姿态,虽然看来狼狈。但要化解程立那刚猛绝伦,沛莫能御的一拳,则其实舍就地打滚之外,再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可是如果让连城火选择,他肯定宁愿死,也绝对不肯这样子当众出丑。在场众人目瞪口呆,满腔难以置信的目光当中,连城火“咕噜噜~”接连打了十几个滚,好不容易,才在大厅门槛边上停下。
连城火立刻一个鲤鱼打挺,腾身跃起。他口中呼呼喘着粗气,两眼血红,咬牙切齿地死盯着程立,嘶声道“好!好!好得很!程立,你我从此刻开始,不共戴天!我连城火当天发誓,若不能把你扒皮抽筋,再挫骨扬灰,我连城火誓不为人!”
这个毒誓一出口,当场满场皆惊。赵国公忍不住开口劝解道“连贤侄,只是比武较技而已,无论胜负,都不过一场儿戏,又何必当真?按我说,这场比武,既然你们的刀枪都一样毁了,不如还是以平手论处吧。”
连城火神色阴沉,道“胜就胜,败就败,这一场,确实是我输了。连城火又岂是输不起,要靠赖账自欺欺人之辈?可是这个姓程的如此辱我,是可忍孰不可忍!赵国公,请恕连城火失礼了。告辞。”
话声掷地,连城火随意向赵国公一拱手,立刻转身就走。只留下大厅里众人面面相觑,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坏人!坏人!都怪你!一切都是你不好!姓程的,我恨死你了。”
带着哭腔的女子声音,骤然在大厅上响起。丹阳公主猛地站起,气愤愤地抓起酒杯,就向程立掷过来。可惜她年幼力弱,手上也没有准头。酒杯虽然脱手飞出,却“乒乓~”一下,砸在距离程立还有好几步远的右侧处,连半滴酒水也没能溅及程立。
丹阳公主却哪里管这么许多?酒杯脱手掷出去,她连看都不看,直接哭着转身就跑出大厅,去追赶连城火了。
几位公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之间,都感觉十分尴尬。舞阳公主急中生智,悄悄伸手按在四妹背后,用力一推。清阳公主毫无防备,突然就被推了出来,禁不住“啊呀~”一声惊叫,身不由己,向前踉跄扑了几步,终究站立不住,似乎就要当场扑倒。
清阳公主从小到大,一向活得循规蹈矩,在人前不曾有过半分失礼的。可眼下,这么一下子扑下去,自己还能见人么?刹那,清阳公主又惊又急,泪珠自然而然涌出,在眼眶里滚来滚去。
可是未等这泪珠真正淌下,一条强有力的手臂,已经抢先伸过来,恰好架住了清阳公主。程立低头望着这位整个人都挂在自己手臂上的公主,凝声道“清阳殿下,请小心。”
清阳公主活了这么大,还是首次和一位成年男子如此亲密接触。她面颊上禁不住一阵飞红,连忙用力一推,把程立的手臂稍微推开一点,顺势站好,垂首柔声道“多,多谢龙城伯。丹阳她……她只是年少冲动,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其实她没有恶意的。我替丹阳她,向龙城伯赔礼了。”
说话之间,清阳公主当真就向着程立,微微弯腰敛衽,以为陪礼。程立则向旁边避开一步,表示不受礼。摇头道“清阳殿下,不用这样。我并没有怪责丹阳殿下的意思啊。还是请赶快回座吧。不要碍着赵国公。”
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居然和程立说了这么多句话,清阳公主早已羞不可抑。听到程立让自己回座,她正中下怀。当下红着脸点了点头,居然连句招呼的说话都忘了要和赵国公说,匆匆回去自己的席位边上座下。
舞阳公主凑过来,笑嘻嘻问道“四妹,怎么样?看妳这幅模样,好像对那位龙城伯挺满意啊?”
清阳公主满脸发烫,用力一跺脚,压抑地低声嗔道“三姐,不理妳啦。都是妳,好端端的,推人家出去干嘛啊?”
舞阳公主低声笑道“这不是让妳先验验货嘛。好啦好啦,知道妳脸皮子薄,不说就不说吧。不过也别怪三姐,三姐这也是替小八打圆场呢。妳看,现在气氛不是好多了?”
舞阳公主说得倒也没错。经过清阳公主和程立这么一打岔,大厅里的气氛,确实因此缓和了不少。当下赵国公仍然满面笑容,举杯向众宾客敬酒。众宾客也都识趣,当下纷纷举杯回敬,大厅之上,又恢复了一片宾主共欢的热闹。谁都当刚才的事没发生过算了。
虽然大家都很努力,想要当这事没发生过一样。可惜有些时候,并不是装聋作哑,就能掩耳盗铃的。所以这场寿宴,最终还是不复当初。才到初更时分,便已经结束。怎么看都有几分草草收场的味道。
程立和萧剑诗一起,步出赵国公府大门,正要上马离开。身后处忽然传来方小侯爷的声音“龙城伯,请稍等。”
程立站定回头,见方小侯爷正施施然地走过来。当下抱拳道“快活侯,有什么指教?”
方小侯爷叹道“指教不敢当。可是连城火这人,看似大度,实质胸怀并不宽广。今天龙城伯让他当众出丑。他绝对会怀恨在心,并且用尽一切办法,以图报复。龙城伯,千万小心。若有需要,就通知我。相信我在这里,还是有几分薄面的。”
程立默然,向方小侯爷看了老半晌,这才点头道“好,我明白了。多亏小侯爷提醒。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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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活侯方展眉方小侯爷,正如同其爵位封号一样,是个很懂得怎么寻找快活,很懂得的人。他从来不会委屈薄待自己,一切都要最好的,最奢华的,最舒适的。
就像这辆快活侯府特别定制的马车一样。车箱宽大舒服,雕梁画栋,镶金嵌玉。里面还铺着柔软的天鹅绒地毡。车厢角落处的柜子里,更藏着至少十几个酒瓶子。每一瓶都是千金难买的绝佳醇酿。
拖拉马车所用的,乃是四匹久经训练之宝马名驹。驾车的车夫叫老许,由他所驾驭的马车,无论跑得多快也罢,坐在车厢之内,都只会感觉如同坐在平静湖面上的画舫里一样平稳,甚至根本感觉不出来马车在行走。
挂在车厢内壁上作为照明之用的灯具,俨然以纯白透明的玻璃为外罩。所燃烧的,也不是什么菜油豆油,而是从西域一种地下黑水中所提炼出来的清油,燃烧时不但亮度极强,而且还无烟无味,绝对不会熏眼睛。单单这么一盏玻璃风灯,若没有几百两银子,便休想能够拿得下来。
可是假如想要向白玉京内“万花阁”的花魁诗思,求取一夕之欢的话,区区几百两银子,还远远不足够。
事实上,欲要成为诗思的入幕之宾,金钱,实在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个因素而已。不管你拿出再多的金子银子,也不管你是个什么身份。若然诗思本人看不上的话,那么照样一概休谈。
此时此刻,诗思就在方小侯爷身边。她穿了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样蜷曲在方小侯爷怀里,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而成的葡萄,用檀口衔着一半,亲昵地把另外一半喂到方小侯爷的嘴里。
事实上,诗思不但是个温柔而美丽的女人,而且还很聪明,很懂得享受人生,更懂得怎么让男人享受自己。
方小侯爷看着自己身边这个女人,看着她如羊脂白玉般的皮肤,再看她似桃花般绯红的面颊,如春水般温柔的眼波。纵然尚未喝酒,但方小侯爷却微觉熏然,仿佛已经醉了。
方小侯爷轻轻吐了口气,伸手握住了诗思露在丝袍之外,那一只纤柔完美,小巧可爱的脚掌。顷刻间,诗思的肌肤变得冰凉,而且更生出了无数颗极细小的颗粒。
并非恐惧。恰恰相反,已经经历过这个女人的方小侯爷,纵然只是握住她一只脚掌,却也知道这正是诗思开始变得兴奋的证明。
诗思之所以能征服男人,或许,便是因为她每次都能让男人觉得,她已完全被征服。这样的女人并不多,但只有这样的女人,才真正能使男人快乐。
想到诗思那完美的身体,方小侯爷身体里,忽然有一股热流升起。他轻轻叹息着,再度伸出手,要把诗思拥入怀内。然而就在此刻……
毫无预兆地,马车忽然一顿。挂在车厢内壁之上的风灯,也随之晃了两晃。光影摇曳之下,方小侯爷的面颊上,不由得出现了片片阴霾。他放开诗思,扬声问道“老许,怎么回事?”
车夫老许的声音,透过车厢壁清晰传来。单凭这么一手传音的功夫,便知道他的修为亦颇不弱。至少不在金龙帮的十九人魔之下。
“侯爷,是颜老相爷的马车,停在前面挡住了道。”
“哦?颜老相爷?”
方小侯爷身上的热意,立刻凉透了。他回首向诗思歉意地点了点头,随之推开车厢的厢门,纵身跃下。反手关上门,深呼吸一口夜半时分的凉气,举目眺望。果然看见冷清清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停靠着一辆款式简朴的半旧马车。
假如说方小侯爷自己坐的马车,是那种青砖白瓦,里外三进的大宅门。那么这两简朴马车,顶多只好算是座低矮的泥砖屋罢了。但这简朴马车的车厢左右两侧,却各自挂着一个灯笼。上面正是个“颜”字。
方小侯爷叹了口气,迈步上前,走到那辆简朴马车之前,伸手敲了敲门。无奈地道“老相爷,都这么晚了,不赶快回去睡觉,还在这里堵人呢?需知道一刻值千金,被您这么一堵,我可是损失了不少啊。”
厢门打开,霎时间,方小侯爷双眼一亮。只因为呈现在面前的,俨然是一处豪华舒适得超过方小侯爷自己那辆马车十倍,哪怕天子所居的寝宫,也要远远不及的所在。在这车厢之内的方寸空间,其中任何一件哪怕再不起眼的小小装饰,也至少价值千金。
比方说,这里也铺着地毯,却并非是普通的天鹅绒,而是羊绒。那羊也并非是普通羊,而是取材于吐蕃与西域沙漠之间,一片荒无人烟的高山台地当中,一种数量极稀少的羚羊。
这种羚羊身体之上,紧贴着皮肤处,生长着一种细密短毛绒。这种短毛绒保暖性极佳,拿来制作成披肩,可以在保持轻巧之余,制作得极尽华丽。
但这种羚羊极为机警,兼且又能在崎岖山地之上奔跑如飞。故此哪怕是最出色的猎人,也未必能够猎得到这种羊。因为太难获取,数量太过稀少。故此,用这种羊绒所制作的披肩,向来被称为“羊绒之王”。又称呼为“沙图什”。哪怕是遥远西方,波斯帝国的皇帝,也以能够得到一条制作精美的沙图什为荣。
通常,要使用三只羚羊身上的羊绒,才能制作成一条沙图什。但此刻,铺在车厢里,被颜老相爷踩在脚下的这条羊绒地毡,却至少使用了数十只羚羊,或许还不止。单单这张地毡,若没有几万两银子,便根本别想能够拿得下。
外表的简朴,与内里的奢华,两者合在一起,俨然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强烈反差。哪怕是向来奢侈惯了的方小侯爷,也不由得一怔。一瞬之间,下意识地感觉到自愧不如。
颜老相爷身穿便衣,足下踏着两名如花似玉,颜色只比诗思稍逊半筹的小丫头,正独坐饮酒。看见厢门大开,他回过头来,向方小侯爷冷冷地看了两眼,忽然一脚把两名小丫头踢开,喝道“滚下去,好好等着。方展眉,你上来。老夫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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